上海国际邮件互换局 · 个人物品通关申报大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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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物品行邮税 = 完税价格 × 行邮税率。注意这里用的是"完税价格"(海关核定的计税价),不一定是您实际支付的成交价。
| 税率 | 常见品类 |
|---|---|
| 13% | 食品、保健品、电子产品、家具等 |
| 20% | 服装鞋靴箱包、化妆品洗护、部分文具 |
| 50% | 高档手表、首饰、烟酒等 |
应征税额低于50元免征——是"税额"不是"货值"。例如完税价 ¥300 的 13% 档物品,税额 ¥39 < 50,免征;货值再高一点就超线要缴。
您实际付 ¥200,海关可能按同类物品完税价格表核定 ¥260。申报时填实际成交价,最终以海关核定为准;明显低报会被要求补正。
核算出行邮税后,您通过线上渠道或到沪太路841号大厅缴税→放行。我们可代办代缴,您确认金额即可。
行邮税 = 完税价格 × 行邮税率(13%/20%/50% 三档),按海关核定的完税价格计征。
应征税额低于50元免征;免的是"税额"不是"货值",货值高但税额低仍可能免征。
可能不同。海关按同类物品完税价格表核定,申报填实际成交价,最终以海关核定为准。
食品保健品电子品13%、服装化妆品洗护20%、高档表首饰烟酒50%,以税则为准。
线上渠道或到沪太路841号大厅缴税放行,我们可代办代缴,您确认金额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