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684.8亿
农产品进口额(H1)
8.6%
同比增速
150+国
进口增长来源
一、7684.8亿元:农产品进口持续扩大
据海关总署7月14日发布的2026上半年数据,我国农产品进口7684.8亿元,同比增长8.6%。食用油、食用水产品分别增长19.2%和24.1%。进口来源覆盖150余个国家和地区。在国际大宗商品贸易中,大豆、肉类、水产品、干鲜瓜果坚果、食用植物油是进口体量最大的品类。
与工业品不同,农产品进出口面临一个独特的门槛——检疫准入。任何动植物源性产品进入中国或从中国出口,都绕不开海关动植物检疫这道硬关卡。而2026年7月,海关总署密集发布了多项检疫准入相关公告,反映了监管层面的新动向。
二、农产品HS编码速查表
以下为常见农产品及其对应的HS编码与监管条件:
| 品类 | HS编码(示例) | 监管条件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大豆 | 1201.90 | A/B(进出境动植物检疫) | 进口需检疫审批 |
| 干鲜坚果(腰果) | 0801.32 | A/B + P(进口许可证) | 部分来源国需特定检疫议定书 |
| 食用水产品 | 0302-0307系列 | A/B | 需出口国官方检疫证书 |
| 食用植物油 | 1507-1515系列 | A/B + 部分需进口许可证 | 棕榈油/豆油/菜籽油/葵花油 |
| 冷冻肉类 | 0201-0210系列 | A/B +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| 准入国家和工厂名单有严格限制 |
| 干鲜瓜果 | 0803-0810系列 | A/B | 新鲜水果须双边检疫议定书 |
| 粮食(玉米/小麦) | 1005.90 / 1001.99 | A/B + 关税配额 | 大宗进口受配额管理 |
💡 监管条件解读:"A"代表入境货物通关单(进口时需报检),"B"代表出境货物通关单(出口时需报检)。P代表进口许可证。R代表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。不同品类叠加的监管证件组合各不相同,务必在报关前逐一核实。
三、最新检疫准入公告解读(2026年7月)
7月以来海关总署连续发布了多项动植物检疫准入相关公告,反映我国农产品"绿色通道"持续扩容:
- 公告第102号(7月20日发布):进口老挝鲜食菠萝蜜植物检疫要求,标志着中老铁路开通后老挝特色水果正式获得输华准入
- 公告第101号(7月17日):老挝植物源性中药材检疫要求补充条款,进一步扩大老挝药材输华范围
- 公告第100号(7月14日):进口缅甸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,缅甸特色水产品获准进入中国市场
- 公告第99号(7月10日):防止洪都拉斯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,限制来自疫区的禽类产品进口
- 公告第98号(7月10日):非洲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,非洲建交国家野生水产品实现区域一体准入,"绿色通道"再扩容
🔴 关键趋势:海关总署正在密集扩大农产品"绿色通道"覆盖范围。非洲野生水产品实现区域一体准入是一大突破——以前需要逐一签署双边议定书,现在统一标准、一揽子准入。对从事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来说,准入目录的每一次扩围都是新的市场机会。
四、动植物检疫:进出境两大关键环节
农产品报关与其他品类最大的不同在于动植物检疫(简称"动植检")这一前置环节。具体操作上:
进口流程:
- 确认产品是否在《准予进口农产品名单》中,来源国和具体品类均须匹配
- 向农业农村部/海关总署申请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(大豆、肉类、水果等)
- 出口国官方出具检疫证书(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/ Health Certificate)
- 货物到港后,海关实施口岸检疫查验——包括单证审核、现场感官检查、抽样送实验室检测
- 检疫合格后签发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》,方可销售使用
出口流程:
- 在产地海关完成出口前的检验检疫,取得《出境货物换证凭单》或电子底账
- 按目的国要求出具官方检疫证书
- 出口报关时提交相关检疫单证
🔴 常见被拒原因:①来源国不在准入名单内 ②检疫证书格式不符或过期 ③产品检出目的国禁止的有害生物 ④木质包装未经熏蒸处理(IPPC标识缺失)。其中木质包装的问题尤其容易被忽略——任何实木包装材料都必须有IPPC熏蒸标识,否则整批货物将被要求退运或销毁。
五、农产品寄国际快递的特殊注意事项
- 动植物源性样品也需检疫:即使是少量样品通过快递寄送,同样适用检疫准入规则。不是"量少就可以免检"
- 生鲜冷藏品不能走普通快递:需确认承运商是否支持冷链运输,且目的国是否允许个人自用生鲜农产品进境
- 木质包装必须熏蒸:凡是使用实木托盘、木箱的农产品出口,必须有IPPC熏蒸标识
- 提前确认准入资格:寄出前在海关总署官网查询目的国的进口许可条件,避免寄到半路被退运
- 注意疫情动态管控:如目的国发生禽流感、非洲猪瘟等疫情,可能随时调整禁限措施